外协厂商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外协厂商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对与其有生产关系的外协厂商的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及外协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所有外协厂商的管理。

第3条 采购部负责外协厂商的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依各部门职责与外协厂商进行联系。

第2章 外协厂商调查

第4条 采购部应不间断地收集与工厂产品相关的外协厂商的资料,并进行调查。

第5条 采购部需要调查外协厂商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外协厂商的生产能力。

2.外协厂商的产品质量。

3.外协厂商的技术条件。

4.外协厂商的产品价格。

5.外协厂商的管理水平。

6.外协厂商的信誉(交货期保证)。

第6条 采购部应将所调查的外协厂商的情况单独制表并进行种类划分,编号存储,作为工厂的后备外协厂商。

第7条 外协厂商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采购部相关人员应及时更新外协厂商调查表中的内容。

第3章 外协厂商评审

第8条 采购部应选择合适的外协厂商,经主管副总与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组织质量管理部、生产部、技术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到外协厂商的工厂对其进行初审,以判定其是否合格。

第9条 对外协厂商的评审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能力,包括外协厂商的生产能力、配送能力、技术水平等。

2.质量,包括外协厂商提供外协品质量的控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等

3.价格,包括外协价格的稳定、采购的相对价格、付款条件等。

4.时间,包括外协厂商所提供外协品的加工周期、交货周期、交货时间、紧急外协品的交货时间等。

5.服务,包括外协厂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外协品跟踪服务等。

6.其他,包括供应商的抗风险能力、人员的稳定性、安全方面的措施等。

第10条 通过初审的外协厂商需要按照工厂指定的技术与服务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外协样品,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评审。

第11条 采购部负责与通过样品评审的外协厂商就外协合同条款展开谈判,谈妥的各项条款应报主管副总审核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由主管副总与其签订《外协合同》。

第12条 《外协合同》中应除双方商定的条款外,还应包括《技术资料保密协议》与《外协品质量保证协议》两部分内容。

第13条 采购部应统一编制与公司签订《外协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外协厂商名单。

第4章 外协厂商考核

第14条 公司对外协厂商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对外协加工量大、原材料价值贵重的供应商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15条 对供应商的考核由采购部负责,采购部应给各家外协厂商建立单独的档案并积极收集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外协品的报告,及时附在各家供应商的档案后作为考核时的依据。

第16条 外协厂商的考核指标。

1.外协品的平均质量合格率,即用每次外协品的质量合格率除以外协品的送货次数。

2.外协品的交货逾期率,即用交货的逾期次数除以送交的总批次。

3.外协品价格,即采用外协品价格与工厂调查了解的可类比的产品的价格进行比较。

4.其他事项,如外协厂商与工厂的配合度、外协厂商管理水平或质量水平的提升等。

第17条 对外协厂商采用打分的办法进行考核,共分为四大项,总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如下所示。

1.根据外协品的质量平均合格率,对应的外协质量考核得分如下表所示。

外协质量考核表

质量平均合格率

95%~100%

85%~94%

70%~84%

69%以下

得分

40

30

10

5

2.根据外协品的交货逾期率,对应的外协交货期考核得分如下表所示。

外协交货期考核表

交货逾期率

5%以下

6%~15%

16%~25%

26%以上

得分

40

30

10

5

说明:若发生一次严重逾期导致公司损失巨大的事件,则此项得分为零。

3.根据外协品价格,对应的外协品价格考核得分如下表所示。

外协品价格考核表

与可比价格相比

类似

得分

10

8

3

4.其他事项的考核分数为10分,每发生一件拒不执行公司规程的事件扣2分,发生三件以上得分为零。

第18条 考核结果说明。

1.外协厂商的等级划分。

(1)95~100分为一级外协厂商。

(2)85~95分为二级外协厂商。

(3)70~85分为三级外协厂商。

(4)69分以下为不合格外协厂商。

2.考核结果的应用。

(1)得分低于70分的外协厂商,公司将对其重新进行评审并减少甚至取消合作的次数。

(2)对于等级越高的外协厂商,公司将与其签订长期的外协合同,并在价格上给予适度上调,保证价格处于市场价格的中上水准。

(3)处在一级的外协厂商,公司将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外协商全面支持,尽公司的努力协助外协厂商的发展,力争实现双赢的结局。

第19条 采购部应根据外协厂商的考核结果及时更新公司的外协厂商排名名单并将各外协厂商的考核得分记入其档案。

第5章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由采购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采购部所有。

第21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admin 2026年2月14日 10:18 收藏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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