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名称 | 外协技术管理制度 | 受控状态 | |||||
文件编号 | |||||||
执行部门 | 监督部门 | 考证部门 | |||||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外协生产时的技术管理,使外协厂商的生产技术符合公司产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生产外协的技术时的各项事宜。 第2章 外协技术的制定 第3条 产品需外协时,技术部在制定产品的工艺技术时应考虑以下五个方面的因素。 1.产品工艺技术的发展状况。 2.国内外产品工艺技术的现有水平。 3.公司生产及设备的现有状况。 4.外协厂商工艺技术的现状。 5.产品需要达到的工艺水平。 第4条 在制定完工艺技术后,技术部应在制定公司的工艺技术的基础上,将外协部分的工艺技术单独成册。 第5条 技术部所制定的外协工艺技术应征求指定外协厂商的技术人员的意见,根据其技术人员的意见进行修订。 第6条 最终确定的外协工艺技术必须满足产品的工艺技术要求。 第3章 外协技术的管控 第7条 技术部所制定的工艺技术方案及文件经公司的专家委员会和主管副总审批后,应及时通知外协厂商,以便于其做好准备。 第8条 外协生产的具体技术资料应在外协品送达外协厂商工厂前进行交接,具体的交接日期视外协品工艺技术的复杂程度而定。 第9条 对于价值特别大或生产周期较长的外协产品,技术部应派出工艺员不定期地到外协厂商的生产现场检查工艺技术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 第10条 外协厂商在外协作业中遇到问题向工厂求助时,技术部应派出得力人员到外协厂商处协助其解决问题,确保外协产品的质量与交货期。 第11条 对于难于掌握的工艺操作规范或工艺技术,技术部应派出专人到外协厂商处进行驻厂指导,确保工艺技术的规范、正确执行。 第12条 在外协厂商完成外协作业后,技术部应编制外协厂商的工艺技术报告,对其工艺技术进行评估,作为公司考核外协厂商的依据。 第4章 外协技术资料 第13条 公司转交给外协厂商的工艺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工艺配方。 2.工艺程序图。 3.生产操作标准。 4.工艺检查标准。 5.工艺检验标准。 第14条 公司应与外协厂商签订《技术保密协议》,防止公司的工艺技术资料外泄。 第15条 外协品工艺技术资料的移交。 1.在交接工艺技术资料前,技术部应编制外协品工艺技术交接清单,逐件查核,防止漏交或多交,并报生产副总审批。 2.在交接工艺技术资料时,所有的工艺技术资料应当面点清,并由双方负责工艺技术文件交接的人员签字确认,交接凭证双方各留一份。 第16条 外协品工艺技术资料的收回。 1.外协厂商完成外协作业后,技术部应及时收回公司的外协工艺技术资料。 2.技术部相关人员在接收工艺技术资料时,应逐份清点,防止遗漏,并将交接凭证与所有文件资料交生产副总审核。 3.在查验技术文件资料时,若有短缺,相关人员应及时上报技术部经理进行处理。 第17条 技术部应根据文件技术资料的复杂、机密程度制定相应的价格,若外协厂商将工艺技术文件不慎损毁或丢失,需照价赔偿,间接地促使外协厂商爱护工厂的工艺技术文件。 第5章 附则 第18条 本制度由技术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技术部所有。 第19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
编制日期 | 审核日期 | 批准日期 | |||||
修改标记 | 修改处数 | 修改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