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


制度

名称

资产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公司资产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中的资产是指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夹具、模具、样机、电脑等财产。

第2章 资产分类

第3条 公司将资产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类。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生产设备以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如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

2.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并可重复周转使用的资产,如仪表仪器、工具器具等。

第3章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4条 行政部主要负责资产申请,建立资产台账,收集、整理、保管资产技术资料和有关证件。

第5条 财务部负责监督、检查资产使用情况,建立资产总账、明细账和使用部门财产账,做到账账相符。

第6条 设备部负责资产的技术鉴定、质量验收和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做好计划检修和日常维修的工作。

第7条 使用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资产使用卡片,落实本部门资产管理责任人,做到卡物相符。

第4章 资产编号

第8条 行政部负责对固定资产、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及单位价值在100元以上的生产用低值易耗品进行编号。

第9条 固定资产编码9位,前2位是资产工厂代号和资产类别汉语拼音字母“CG”,第3位为资产明细分类代码,第4、5位为购置年份,后4位为资产序号。

1.资产类别: G代表固定资产;D代表低值易耗品。

2.资产明细分类:S代表生产用;B代表办公用;K代表空调;D代表电脑。

第5章 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第10条 资产申购。

1.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并会同设备部进行添置预算,报总经理批准。

2.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交行政部办理采购。

第11条 资产验收。

1.不需安装调试的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行政部及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验收入库。

2.需要安装调试的固定资产取得后,由资产使用部门确认安装完工情况后编制安装完工验收报告,交予行政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仓库验收入库,非生产用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第6章 资产入库、建账、建卡

第12条 入库单据填写。

1.固定资产验收入库使用固定资产入库单,由行政部填写并由接收部门签章,入库单应注明入库日期、资产编号、名称、型号、规格、移交日期和购置金额。固定资产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行政部留用;第二联随同发票交财务部结算;第三联使用部门留用。

2.低值易耗品入库使用物资验收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是存根联;第二联随同发票报销时交财务部;第三联保管部门留用。

第13条 资产入库后,仓管员依据入库单上的内容填写实物账,其内容包括日期、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和单价。

第14条 实物账建立后,根据入库单将资产情况详细填入资产管理卡,资产管理卡一式两联,经使用部门签字后,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15条 行政部根据资产验收单和有关凭证建立资产台账。

第7章 资产的领取、使用和保管

第16条 资产的领取人必须是该资产的保管人,若该资产是共用,则必须明确保管人,由保管人领取。

第17条 保管人持出库单领取资产,出库单上要由上级领导、部门主管人员的签字才可生效。保管人领取资产时还应在资产管理卡上签字。

第18条 资产领出后,使用者和保管人应严格按该资产的操作说明使用和保管。

第19条 附件、工具由行政部登记后交使用部门使用、保管;重要备件交仓库保管;技术资料及说明书由行政部归档;使用部门可留用复印件。

第8章 资产的调拨和报修

第20条 资产的调拨。

1.固定资产的变动。资产调出部门负责人应先在调拨单上确认,没有调出和调入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调拨单,固定资产不能调拨。

2.调拨单以传真方式传送,调出部门、调入部门和财务部各留存一份复印件。

3.资产调拨时,资产管理卡应随调拨的资产,由调入部门转入调出部门。

第21条 资产报修。

1.资产需要报修时,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修单,报行政部审批。维修后,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分别在资产管理卡上做相应的记录。

2.资产维修审批权限。

(1)开支在2 000元(含)以下由使用部门自行维修。

(2)开支在2 000元以上、5 000元(含)以下的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审批。

(3)开支在5 000元以上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3.资产的维修。在保修期内由采购部负责,过保修期后由各使用部门和行政部共同负责。

第9章 资产盘点

第22条 每半年和年末,由财务部组织,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盘点,并编制资产盘点表,内容包括资产名称、类别、编号、存放地、使用状况、所处状态。财务部相关人员还应进行复盘。

第23条 盘点后,财务部应将盘点表内容与资产卡相核对,如有异常情况由行政部负责调查,将其调查结果报予总经理批准,并将其交予财务备案,盘盈盘亏结果经工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24条 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盘亏,将追究个人经济责任。

第10章 资产停用、报废、出售、出租、投资及抵押

第25条 资产停用。

1.使用部门做好停用前的准备工作,并将行政部和财务部审核后的资产停用报告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2.资产停用后,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分别在资产管理卡上做相应记录。可移动的资产退回公司仓库保管,没有做好停用准备工作和存在问题的资产,仓库不予接收;退库后 日内向行政部上报闲置资产报告。

第26条 资产报废。

1.资产使用年限到期或在使用中出现无法修复的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2.申请报废需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报废单中需写明报废原因、如何处置报废资产及预计收入后,呈总经理批准。

3.被批准后,申请报废固定资产部门,负责将被批准的资产报废单复印件送交财务部。

4.根据被批准的资产报废单,行政部实施对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工作,并将结果记入资产管理卡。

5.处置工作完成后,行政部负责将报废资产的收入交财务部。

6.报废资产管理卡应由行政部负责完好保存2年后方可销毁。

第27条 资产出售、出租、投资及抵押管理。

1.任何固定资产的出售、出租、投资及抵押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出售、出租、投资及抵押资产,其手续和报废手续相同。

3.各部门对资产实行转让、出售、出租、投资或对外资产再投资,依财务支出权限核准后方可执行,并提前告知行政部。

第11章 资产档案资料管理

第28条 行政部资产管理人员要对资产资料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入档资料要求纸张整洁、内容完整、清楚,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入档资料。

第29条 原档案不齐全的要积极采取措施补齐,档案资料不许个人保存,借阅要遵守有关借阅规定,属工厂保密资料的,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借阅,丢失资料档案者要追究其责任。

第12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31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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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6年2月14日 10:18 收藏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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