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库存控制制度


制度

名称

物料库存控制制度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降低库存成本,保证物料的及时供应,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料仓储库存的控制与管理相关事项。

第3条 责任。

1.仓储部门负责仓库物料库存量的控制与管理工作。

2.采购部负责各项材料的采购作业期限设定、采购进度管制及异常处理。

3.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其工作。

第2章 建立物料库存量基准

第4条 预估并确定月用量预估额。

1.用量稳定的物料:仓储部会同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去年月平均用量,结合今年销售目标和生产计划,预测常用物料的月用量。逢产销计划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据之做出相应修正。

2.用量不稳定的物料(季节性与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要求,参考销售部提供的销售量和采购部提供的相关价格信息,按上一用量周期,并参考市场情况,预估此次材料的月用量并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第5条 确定物料请购点。仓储部人员应根据相关资料确定物料的请购点,在库存物料的数量接近或超过请购点时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其具体计算如下所示。

1.物料请购点是期间内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与安全存量之和。

2.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是采购作业期限与预估月用量之积。

3.安全存量是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差异管制率( %)再加上装运延误期间的用量。

第6条 采购作业期限。由采购人员按采购作业各阶段所需时间设定,其作业流程与作业天数应报主管核准,以此作为请购需求日和采购数量的参考。

第7条 确定请购量。

1.相关因素:包括采购作业期间的长短,最小包装量、最小交运量及仓储容量。

2.数量设定:凡从××地区外购,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从××地区外购,每次请购两个月用量;内购材料则每次请购30天用量。

第3章 物料库存量基准的审核和执行

第8条 库存量基准的设立。仓储部人员将上述结果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呈部门经理与主管副总核准后,送相关部门存档。存量基准设定表如下表所示。

存量基准设定表

材料编号

品名规格

单位

采购区分

去年平均月用量

设定月用量

安全

存量

请购点

设定请购量

最小包装量及货柜量

合计

合计

天数

数量

天数

数量

用料设定部门主管: 经办人:

第9条 采购作业。仓储部查询物料在途量、库存量及安全存量后,填写物料报表送交采购部,由采购部安排采购。

第4章 用料差异管理

第10条 用料差异管理基准。工厂设定的用料差异管理标准如下所示。

1.每月1日到1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阶段设定量 %以上的。

2.每月1日2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阶段设定量 %以上的。

3.全月实际用量超出全月设定量 %以上的。

第11条 用料差异处理。生产使用部门于每月5日前针对前月填写“用料差异反应表”,查明差异原因及拟订处理措施,研判是否修正“预估月量”,如需修订,应于反应表“拟修订月用量”栏内修订,并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仓储部以便修改存量基准。

第12条 库存查询及修正。

1.仓储部人员接获核准修订月用量的“用料差异调查反应表”后,应立即在“库存管制表”查询该材料在途量及进度,并决定是否需修改交期。

2.若仓储部决定修改交期,应填具“交期变更联络单”送请采购部采取措施。采购部应将处理结果于“采购部答复”栏内填妥,送回仓储部人员。

第5章 库存控制资料管理

第13条 库存控制资料管理。仓储部库存控制人员负责相关资料的汇总与整理,根据工厂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送往相关部门进行规章管理,仓储部可备份留存。

第6章 附则

第14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制定,解释权归仓储部所有。

第15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admin 2026年2月14日 10:17 收藏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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