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名称 | 物料发放管理规定 | 受控状态 | ||||
编 号 | ||||||
执行部门 | 监督部门 | 考证部门 | ||||
第1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的物料发放工作,保证物料及时准确地发放,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物料的发放。 第3条 责任。仓储部负责物料的出库工作。 第4条 解释。发料是指由仓储部人员根据生产计划或生产部门开立的生产命令单,由仓储部人员填写发料单,将物料直接向生产现场发放。 第5条 物料发放的依据。 1.公司稳定的生产计划。 2.生产标准损耗量。 3.物料库存量。 第6条 物料发放流程。 1.物料计划控制。仓储部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制订物料计划,进行物料准备,准备范围包括按照存储计划已经储备的物料和需要采购的物料。 2.物料发放准备。物料发放前,仓储部人员根据生产季度和物料需求,将所要发放的物料提前备好,存入“发料区”,检查并标识发放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等。 3.核对单据。生产使用部门持领料单到仓库领料,仓储部人员审核领料单,其审核内容如下。 (1)领料单填写是否规范清楚。 (2)领料单审批程序是否正确无误。 (3)所领物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物料计划一致。 (4)所领物料是否在计划范围内且是最近生产所需。 4.物料发放。仓储部人员在物料发放过程中需防止发放出错,例如出现数量不符、质量问题、包装问题、单证不符等情况。 5.数据汇总并登记出库台账。仓储部人员物料发放结束后需立即登记台账,进行数据汇总,及时通过计算机系统将物料信息导入。 第7条 物料发放原则。 1.未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不得发放。 2.已过有效期的物料不得发放。 3.物料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4.同批物料贴有取样验证的最后发放。 5.复验合格的物料先发放。 6.接近有效期限的物料先发放 7.手续不全不得发放。 第8条 物料发放注意事项。 1.建立专人发料领料制度,发料需账物分开,各分设一人;不同物料按类别由不同的人员负责;生产部门各车间由专人负责领料。 2.仓储部人员及时填写仓库账簿,仓库账簿是物料存储控制的依据,需避免漏记、错记等现象的发生。 3.物料发放过程中要认真清点数量,防止错发、漏发、多发等。 第9条 本规定由仓储部制定,解释权归仓储部所有。 第10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
编制日期 | 审核日期 | 批准日期 | ||||
修改标记 | 修改处数 | 修改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