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发放管理规定


制度

名称

物料发放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编 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的物料发放工作,保证物料及时准确地发放,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物料的发放。

第3条 责任。仓储部负责物料的出库工作。

第4条 解释。发料是指由仓储部人员根据生产计划或生产部门开立的生产命令单,由仓储部人员填写发料单,将物料直接向生产现场发放。

第5条 物料发放的依据。

1.公司稳定的生产计划。

2.生产标准损耗量。

3.物料库存量。

第6条 物料发放流程。

1.物料计划控制。仓储部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制订物料计划,进行物料准备,准备范围包括按照存储计划已经储备的物料和需要采购的物料。

2.物料发放准备。物料发放前,仓储部人员根据生产季度和物料需求,将所要发放的物料提前备好,存入“发料区”,检查并标识发放物料的品名、规格、批号等。

3.核对单据。生产使用部门持领料单到仓库领料,仓储部人员审核领料单,其审核内容如下。

(1)领料单填写是否规范清楚。

(2)领料单审批程序是否正确无误。

(3)所领物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与物料计划一致。

(4)所领物料是否在计划范围内且是最近生产所需。

4.物料发放。仓储部人员在物料发放过程中需防止发放出错,例如出现数量不符、质量问题、包装问题、单证不符等情况。

5.数据汇总并登记出库台账。仓储部人员物料发放结束后需立即登记台账,进行数据汇总,及时通过计算机系统将物料信息导入。

第7条 物料发放原则。

1.未经检验合格的物料不得发放。

2.已过有效期的物料不得发放。

3.物料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4.同批物料贴有取样验证的最后发放。

5.复验合格的物料先发放。

6.接近有效期限的物料先发放

7.手续不全不得发放。

第8条 物料发放注意事项。

1.建立专人发料领料制度,发料需账物分开,各分设一人;不同物料按类别由不同的人员负责;生产部门各车间由专人负责领料。

2.仓储部人员及时填写仓库账簿,仓库账簿是物料存储控制的依据,需避免漏记、错记等现象的发生。

3.物料发放过程中要认真清点数量,防止错发、漏发、多发等。

第9条 本规定由仓储部制定,解释权归仓储部所有。

第10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admin 2026年2月14日 10:17 收藏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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