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名称 | 仓库日常管理制度 | 受控状态 | ||||
编 号 | ||||||
执行部门 | 监督部门 | 考证部门 | ||||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规范工厂仓储管理,维护仓库内物资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物资入库、储存保管、出库等仓储管理工作。 第3条 职责划分。 1.生产部负责公司仓储管理工作。 2.采购部、质量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2章 入库管理 第4条 入库。物资入库前,仓储部人员要严格组织检查物资品的质量、数量、品种、外包装,做好入库台账,办理交接手续,单据齐全,不合格品不得入库。 第5条 物资摆放。物资摆放要按品种分类,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物资摆放要建立位置图、标记和物料账,写明日期、品种规格、数量,按入库出库数量及时更改物资账簿。 第6条 储位管理。 1.储存在仓库的物资,按照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颜色等分区归类整洁摆放;在货架上做相应的标识,并制作仓库储位平面图,张贴在仓库入口处。 2.同类型的货品,不同批次入库要分开摆放;发放货品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顺序出库。 3.储位应保证合理,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畅通,便于物资出入库工作。 第7条 拒绝入库。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仓储部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3章 仓库管理 第8条 仓库管理纪律。 1.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喝酒,不得将水杯、饭盒、零食等东西带入到仓库,更不得在仓库区内吃东西。 2.非仓储部人员不得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需经请示上级同意后,在仓储部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任何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遵守工厂仓库管理规定。 3.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包装资料(如手提包、纸袋等)进入仓库,因工作需要携带时,在出仓库时必须接受仓储部人员的检查。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私人物品等。 5.严禁在仓库内闲谈、嬉笑、打闹。 6.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及临时照明设施。 7.仓储部人员需按照财务要求及时地记录好所有货物进出仓库的账目情况,每天做好盘点对数工作,保证账目和实物一致,严禁未经财务部同意而涂改账目。 8.仓储部人员必须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包括礼品等)、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9.仓管员不得挪用、转送仓库内的任何物资,其他人员需要到仓库借用货物,必须持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借条方可。 第9条 账务管理。仓储部需建立健全仓库保管账,详细记录物资的品格、数量、规格、价格、产地、来货时间、入库数量、出库数量、实存数量,定期进行账目核对,达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 第4章 仓库物资储存保管管理 第10条 储存保管原则。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地使用仓库面积。 2.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资卡并置于明显位置。物资卡上载明物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有效期限、储备定额。 3.仓储部人员对所经管物资应以利于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分别确定储存方式及位置。 4.凡吞吐量大的用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号定位编号。物资堆放的原则具体有以下两点。 (1)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 (2)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在可能的情况下推行五五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5.物资应考虑其忌光、忌热、防潮等因素妥为存放,仓库内部应严禁烟火,并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6.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日报和库存月报。 7.仓储部人员整理该仓储保管物资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账务报表的登录等业务,每日根据出入库凭单及时登记核算,月终结账和实盘完毕后与财会部门对账。 8.仓储部人员对于所经管的库存商品应予严密稽核清点,各仓库应随时接受单位主管和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第11条 仓储储存保管注意事项。 1.仓库环境卫生要每日清扫并做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库容整洁。 2.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3.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人进入库区。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库的人员、车辆,按规定进行盘查和登记,签收“出门证”或填写“出入门证”。 4.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资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 5.库存物资若有呆废或损毁、非仓库管理员能自行克服的,仓储部人员应即填写“产品送修单”连同产品送交服务单位修复。 6.直接保管产品的仓储部人员变动时,应由其所属的部门主管查对库存商品的移交清册后,再由交接双方会同监交人员实盘存。 第5章 出库管理 第12条 办理出库手续。 1.仓储部人员接到出库单,需严格按照出库物资的管理手续办理出库。 2.仓储部人员应及时按出库单所载明的编号、品名、数量、品级备货。 3.库管人员需要仔细审核货物出库凭证,确保出库凭证上的物资编号、名称、数量、品级、审批人等与规定相符,并留其中一联进行保管。 第13条 拒绝出库。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储部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6章 仓库盘点 第14条 仓库盘点的种类。仓库的盘点分为月末盘点、季末盘点与年末盘点。 第15条 仓库盘点的实施。 1.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 (1)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账。 (2)积极配合财会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点工作,定期与财会部门对账,保证账表、账账、账物相符。 2.每年年终,仓储部应会同财务部、业务部门等共同处理总盘存时必须实地查点产品的规格、数量是否与账面的记载相符。 (1)盘点后应由盘点人员填写盘存报告表,若有数量短少、品质不符或损毁情况,应详加注明后由仓库管理员签名负责。 (2)盘点后如有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由仓管部门主管呈董事长核准调整,若因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3.在仓库的盘点中若发现仓储货物的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4.仓储部应将每次的盘点结果上报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第7章 事故预防与检查 第16条 事故防范。 1.仓储部人员须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2.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汛、防潮、防锈、防霉、防鼠、防虫等。 第17条 仓库检查。 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以下仓库检查工作。 1.上班前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资有无丢失。 2.下班前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3.需经常检查调整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4.检查易燃、易爆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8章 附则 第18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制定,解释权归仓储部所有。 第19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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