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转让管理规定


制度

名称

设备转让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为了规范生产设备的转让工作,加强设备转让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对企业生产设备的转让标准、转让流程进行了设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

第3条 设备转让由设备管理部归口负责,各设备使用部门配合。具体职责如下所示。

1.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转让的可行性分析、技术鉴定与咨询。

2.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总经理负责对设备转让申请进行审核、批准并监督实施。

3.设备使用部门负责按照本规定与设备管理部配合进行设备转让工作。

第4条 设备使用评价指标

指对其使用情况及使用费的评价,评价设备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使用情况,以及为了保证设备正常运作而定期支付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费、维修费以及固定资产税、保险费、操作人员的工资,主要是评价设备的使用情况及维修费用。

1.使用情况 主要包括设备完好率和设备故障率指标。

(1)设备完好率,指企业中技术性能完好(包括一级和二级)设备台数占全部设备的百分比。企业在实际使用中,可以只计算比较重要的设备(一般多以复杂系数不小于5为界限)。

(2)设备故障率,指在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设备的故障停机时间与同期内实际开动时间的百分率。

2.维修费用,主要包括单位产品维修费用、万元产值维修费用和维修费用率三项内容。

(1)单位产品维修费用指单位产品维修工作与维修成果的关系。

(2)万元产值维修费用指可更直接地反映企业维修的效果和扩大可比性。

(3)维修费用率,指同期内企业的全部维修费用占总生产费用的百分比,是反映维修效率的一个经济性指标。

第5条 设备使用评价由设备管理部根据设备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计算,并作为设备转让的处理依据。

第6条 当设备陈旧、老化,原有设备已经不适宜新的生产技术工艺及提高生产效率的要求,或者发生企业转产等情况,但设备仍存在使用价值时,设备管理部应本着“减少损失”的原则,将设备转让处理。

第7条 设备转让时,设备管理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备的评估、技术鉴定与咨询,确定其价值,估算其价格。

第8条 设备管理部通过对其使用情况、维修费用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后撰写《设备评估报告》,同时将转让旧设备所获得的价值及更换新设备的价值、货源等情况连同“设备转让申请单”一并上报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审批。

第9条 获得领导审批后,设备管理人员按照转让方案执行,与相关单位联系购买事宜。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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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admin 2026年2月14日 10:17 收藏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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