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作业细则


制度

名称

采购招标作业细则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的采购招标行为,确保工厂的物料采购价格合理、质量上乘,保证采购的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杜绝舞弊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本细则适用于对公司采购招标的管理事宜。

第2章 招标前的作业细则

第3条 公司进行采购时的物料总采购额达到50000元时必须招标采购。

第4条 采购部人员应编制物料招标报告报相关的领导审批,招标报告一般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招标内容。

2.招标方式。

3.招标方案。

4.招标计划。

5.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6.评标小组的组建方案。

7.评标的依据及开标的安排。

第5条 采购部应根据审批的招标报告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通知,指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2.招标人须知,指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

3.招标项目简介,包括招标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

4.投标规定,指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密封方式、发送方式、发送份数及投标有效期等内容。

5.投标人资料要求,指投标人资质或资信的证明材料及对证明文件内容的要求。

6.标底,指标底确定的办法。

7.评标与中标:指评标的标准、方式及中标的原则。

8.递交投标文件,指投标文件的递送方式、地点及截至时间以及与投标人进行联系的人员姓名、地址、电话、邮箱等。

9.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缴纳方式及处理程序等。

10.开标,包括开标的时间安排与地点安排。

11.采购合同,指一旦中标所签的采购合同的具体内容。

第6条 采购部人员应在发售招标文件前收集市场上的供应商信息,并在采购部内部进行资格预审,将预审合格的供应商编制成册。

第7条 采购部人员编制好的招标文件经主管副总、法律顾问及总经理审批后,向外发布招标信息,给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规定日期内受理供应商的投标。

第8条 评标小组工作职责。

1.评标小组的组长由主管采购的副总担任,组员由采购部、质量管理部、技术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担任。

2.评标小组的内部应制定具体、统一的评标标准。

3.各评标小组的成员应做到不偏不倚,一切以公司的利益为基准,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3章 招标过程作业细则

第9条 开标。

1.公司的采购招标一律采用公开的开标方式。

2.开标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安排,不得随意变动,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各投标单位。

3.开标前要确认投标供应商的身份。

4.开标前需要检查投标书的密封情况,如果出现无密封或有明显打开过的痕迹,则此次招标作废,同时要求各供应商重新投标。

5.开标时应宣布供应商的名称、投标的总金额、有无折扣等相关内容。

6.公司无时间审阅或在开标当天递送标书的投标公司将不予考虑。

7.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改变其投标内容。

第10条 评标。

1.采购招标时的评标由公司组建的评标小组全权负责。

2.评标小组经过对投标文件的鉴定与分析、比价与议价,推举合适的供应商,并编制评标报告。

第11条 定标。

1.总经理召开办公会议,从评标小组推荐的供应商中选择中标的供应商。

2.采购部向中标的供应商发送中标通知书,并将招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

3.采购部应与中标供应商积极联系,进行谈判,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第4章 附则

第12条 本作业细则由采购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采购部所有。

第13条 本作业细则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admin 2026年2月14日 10:17 收藏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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